农业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一:
以股权形式投资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、农业流通等重点农村服务业企业、农业和农村配套服务与建设项目以及农业保险公司、涉农担保机构等、同时进行少量非股权投资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农业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二:
农业项目投资,土地开发投资(不得从事非法集资、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),土地整理;农产品收购,储存,销售;投资管理(不得从事非法集资、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)、物业管理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
农业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三:
农产品进出口贸易;农产品贸易咨询服务;农副产品、禽畜产品、种畜禽苗、饲料、畜牧机械、五金、矿产品、纺织品、化工产品(不含危险品及监控化学品)销售(以上项目需专项审批的,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)。以下由分支机构经营:农产品、农副产品、粮油、禽畜产品、乳制品、食品加工及进出口贸易;牲畜养殖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;生猪屠宰;自有场地租赁;道路运输代理;货物配载信息服务;仓储、装卸、搬运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