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交流服务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一:
文化交流活动及项目设计、策划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:国内各类广告;会展策划服务、信息咨询;销售:金银首饰,玉器,奇石(蜡石),工艺品(以上项目不含文物);以下项目仅限属下分支机构经营:生产:手表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文化交流服务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二:
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会议服务;票务代理;企业管理咨询;教育信息咨询(不含出国留学及中介服务);体育赛事策划;广告设计;电脑图文设计、制作。
文化交流服务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三:
造林苗、城镇绿化苗、经济林苗木生产、经营(林木种子生产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);会议、会展、文化交流服务;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