影像文化传播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一:
设计、制作、代理和发布国内广告业务;摄影摄像服务、展览展示、会务服务、文化礼仪服务、企业营销策划、装饰装潢服务;图文设计及制作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影像文化传播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二:
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会议及展览服务;技术推广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打字、复印服务;软件设计;摄影扩印服务;销售照相器材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影像文化传播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三:
摄影服务;大型活动的组织服务;公司礼仪庆典服务;婚庆服务;舞台灯光、音响设备、演出器材租赁;广告制作、发布、代理服务;电子数码产品研发;电子商务技术开发;销售及网上现货销售:通信器材、摄像设备、日用杂货、电子产品、计算机配件及耗材、服装鞋帽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