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践中,一些商标在判断近似中非常容易混淆,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判断呢,下面公司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了汉字商标、拼音商标、外文商标的近似判断的方法,一起来看看吧。
《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:(二)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,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,容易导致混淆的。
判断依据:《关于拼音商标与汉字商标近似判决的标准》(2001年颁布)
一、汉字商标与拼音商标互不近似
不同的拼音对应的汉字不一样,所以汉字对应的拼音申请为商标时与汉字并不冲突。如在先申请的''kangshifu''与后申请的“康师傅”,在同一商品上不会引起混淆,可以同时得到核准注册(kangshifu可有多种注音,如“康师富”)。
二、不同汉字商标加相同拼音商标互不近似
汉字商标与拼音商标互不排斥注册,因此当拼音相同时对应的汉字不同时,鉴于汉字是普遍认可的主体识别部分,因此不同的汉字加相同的拼音商标也互不排斥。如''康师傅kangshifu''与''康师富kangshifu''注册于同一商品上时并不会引起混淆,从而可以同时得到注册。
三、汉字商标与相同汉字加拼音标注商标互为近似
因汉字是商标的主要识别部分,如果单一汉字商标与相同汉字商标加对应拼音商标共同出现的,两者为相同或近似商标,且易被普通公众误认为是系列商标,故不予同时注册。如“康师傅kangshifu”与“康师傅”商标。
如果汉字商标相同,但后一商标拼音不同,也为相同或近似商标,如“康师傅”与“康师傅kangshipu”。
四、拼音商标与近似的拼音商标判定为近似
当拼音商标单独出现时,显著部分就体现为商标的形与字母组合或组合的视觉效果。因此当拼音商标所近似的拼音商标两者出现时,如其在字母构成、组合、排序、视觉效果基本一致的,判定为近似商标,后申请的不予注册。如”kangshifu“与”kangshipu“”kangshigu”判定为近似商标,易被认为是同一主体所提供的商品,故后者不予注册。
另外,当单一拼音商标与近似的英文商标共同出现时,也会判定为近似,”tigen''与“tiger''商标构成近似,前者已申请的,后者不予注册。
五、英文商标仅在对应汉字翻译时判为相似
英文商标的显著部分为读音或者字母组合,因此除英文商标和汉字商标含义一一对应关系时判定为近似外,通常情况下两者不近似。如著名的''jadon''与”乔丹“一一对应时两者为近似,如panda(译为:熊猫)与熊猫注册在同一种类商品上的,也判定为近似,不予核准注册。
六、小结
汉字不同拼音相同的商标不近似,可以同时得到注册。
汉字或与汉字相似的汉字判定为近似,拼音与拼音近似的拼音判定为近似。
外文商标只有与汉字形成对应意思时才判定为近似,否则不近似。
因此,给我们的启示是,为了防止拼音商标的缺陷,注册拼音商标时切记要将汉字商标同时予以注册。